关于公路运输危险品限制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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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运输危险品限制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纪律管理方法,坚决防止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伤亡事故的安全事故,并尽一切努力保护公众的人身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下列明确的组织措施对海盐县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限制的社会发展情况通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
一、禁区(道路)
G525省道(无)东侧,乐源路(无)南端,翁线模式-榆林片塘路-西海景别墅路,西至环城南路,该地区所有道路,Wu源路(核电厂)路环城南路),秦山路(核电厂路-环城南路),滨江路(乐源路-西昌路),罗旭线(省道G525-翁线)。
二、限制旅行时间
24小时,24小时内,以上区域(道路)均禁止通行标志。
三,限制车辆
所有大型,中型和小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包括带有用于高毒性化学品的公路货运通行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
四,通过处理
需要进出禁区的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立即前往公安机关道路交通部门,提前携带有关原料申请通行证,并在以后的具体时间和路线行驶。
申请的详细地址:新桥东路交警大队一队服务大厅不接受在线申请。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上限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