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交通部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称《通知》),决策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底机构进行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性集中化治理工作中。
《通知》聚焦点“人、车、路、货、企”等重要因素和阶段,紧紧围绕严把资质证书资质审批、加强车子技术水平的管理、标准运送全过程监管、推动单位协作连动等四个层面,布署了12项治理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落实危化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监督责任。《通知》规定,对于公司“1+4”挂证经营个人行为,广泛开展风险货品交通运输挂证经营清除;全方位审查、严厉查处驾驶员、押送工作人员和装卸搬运管理者“没证入岗”违反规定违规操作,并提升对有关从业者教育培训;全方位查验危化品交通运输特种车辆维护保养、检验、应用、管理方法及其验审等制度落实状况;具体指导危化品交通运输公司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对安全风险突显、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经停工停产整顿仍不具有生产安全标准的,依规注销有关运营资质证书。
二是提高危化品交通运输武器装备安全文化水准。《通知》确立,国家交通部将会与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国家公安部、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协同布署进行过热蒸汽液體风险货品油罐车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稳步推进整治工作中。另外,确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1285—2020)自2021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规定服务支持企业搞好风险货品路面车辆运输技术性审查,规定全国各地道路运输主管机构以路面车辆运输合格管理方法为媒介,把好风险货运运输车子准入关。
三是加强危化品交通运输整个过程安全性监管工作能力。《通知》规定,加速创建应急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单位对危化品拖运、装车(充灌)的协同管控规章制度,进一步确立分别管控岗位职责,依规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不法拖运、违反规定装车(充灌)等违反规定违规操作;加速创建公安机关和道路运输单位交通违章违规操作信息内容通告体制,对安全风险突显、不具有生产安全标准的依规严肃查处,直到注销相对的资质证书资质;积极主动促进当地政府标准基本建设、管理方法危化品路面车辆运输专用型地下停车场。进一步加强风险货品交通运输全过程安全性监管;道路运营管理企业、风险货品交通运输公司依照岗位职责机构进行危化品交通运输路经安全隐患清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对安全事故多发性和道路交通安全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点段,立即汇报并提议当地政府采用有目的性应急处置对策。
四是搭建危化品交通运输全传动链条安全管理常态化。《通知》规定,全国各地道路运输主管机构要积极向本地市人民政府报告,进一步确立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公安机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市场管理等单位的管控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风险货品交通运输全传动链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风险货品交通运输货运单规章制度,加速基本建设健全风险货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系统软件,提升信息共享与运用剖析;科学研究创建健全危化品交通运输违反规定违规操作“信用黑名单”规章制度。国家交通部将加速修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进一步健全危化品交通运输归类等级分类管控及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