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其中物理危害包括哪些
标签:化学品分类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其中物理危害包括哪些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旨在建立一个单一的、致力于化学品标记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全球协调体系。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前实施GHS,到2020年全球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对人类与环境的主要负面影响达到最小化。该协调制度对危险品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分类,其总体将危险品危害类别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
一、其中物理危害包括:
1、爆炸物
2、易燃气体
3、易燃气溶胶
4、氧化性气体
5、高压气体
6、易燃液体
7、易燃固体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9、发火液体
10、发火固体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16、金属腐蚀剂
二、健康危害包括:
1、急性毒性
2、皮肤腐蚀/刺激;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4、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6、致癌性;
7、生殖毒性;
8、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一单次接触;
9、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重复接触;
10、吸入危险。
三、环境危害包括:
1、急性水生毒性;
2、慢性水生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