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2.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
3.运输剧毒危险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
4.运输剧毒品的,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剧毒品公里运输通行证,并按规定路线从事运输。
5.危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6.在危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7.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禁止随身携带火种、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严禁吸烟、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8.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9.【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 80 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 20 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10.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1.运输过程中,应每隔 2 h 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12.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 4 h 应休息 20min 以上; 24 h 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h 。
13.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危险品运输】潜在的风险逐步加大,可划分为交通事故风险和货物安全风险。下面我们就将夏季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剖析并总结出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夏季行车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