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立法改革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19-07-20
广州市是华南地区危险化学品的集散地,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95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2家,危运车辆3692辆,化学品储罐数3066个、总容量752万立方米,油气长输管道740公里,危险化学品管道138公里,工业管道2724公里,燃气管道8787公里,近年“城围化工”现象凸显,事故隐患较多。另一方面,广州危险化学品监管涉及部门多达32个,各监管部门间在规划建设、运输等方面责任不明确、界限不清晰,此次通过立法破解危险化学品管理难题。
广州市安监局公布的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提出,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作为危险化学品监管利器。明确要求国土规划部门在规划阶段加强对相关项目安全距离把关,以解决“城围化工”问题;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信息必须录入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实时共享。还提出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其信用等级作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示范单位评审等的考量依据,将严重失信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纳入“黑名单”管理。此外,《规定》还对外地危运车辆进行管控,危险化学品车辆全市限行,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由限行区域外公路通过。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表示,下步将出台失信惩戒等配套措施,完善“黑名单”制度。安监部门也将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执法检查及查处,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
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管领域的改革和创新点主要有:
一、解决打击非法危化品储存保管、运输等无经费或经费无法开支等长期困扰安监执法的问题;
二、解决危化品相关规划(化工园区规划、卸载基地规划、危化品禁限控规划等)问题;
三、解决危化品项目相关安全距离审查的错综复杂问题;
四、建立危化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机制;
五、紧紧抓住危化企业关键环节防范事故,针对危化企业关键环节的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六、填补了危化品使用单位有关规定和处罚的真空;
七、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各承运人、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等安全义务,解决运输环节尤其外地危运车在我市的监管问题;
八、为建设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提
供法规支撑,实现危化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废弃”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实现我市危化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的监管目标;
九、明确危化企业约谈制度;
十、对违法违规采取重罚的原则,对于危化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用足广州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设定最高罚款10万元的权限。